|
金坛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2日在金坛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金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和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280件405人,提起公诉640件851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刑事犯罪,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犯罪提起公诉 45件68人;突出打击侵犯公民财产犯罪,对盗窃、诈骗、抢夺等侵财型犯罪提起公诉235件345人,成功办理社会影响大、受害群众多的酒托诈骗系列案、网络私服彩票集团诈骗案、利用“伪基站”发布虚假信息诈骗案;突出打击侵犯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对职务侵占、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提起公诉13件18人,对涉案金额2亿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提起公诉8件15人;突出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起诉生产销售“毒鸭脖”、“印度牛肉”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6件25人,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注重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矛盾纠纷。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6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诉2人。全面落实检调对接机制,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15件。对18名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5.1万元。新建检察为民服务中心 ①,进一步优化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反映涉法涉诉问题,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26次,利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待来访16人次。健全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全年共释法说理126人次,促成3起申诉案件当事人息诉罢访。引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党委政府报送加强高效渔业补贴领域整治等专题报告4份。以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检察服务和法律帮助为重点,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检察官”工作,努力实现“五个全覆盖” ②。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不公开听证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与小天使康复培训中心共同成立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基地;与团区委联合建立“向日葵护苗之家③基地”,举办学生自护微讲堂活动8次;联合有关部门救助“失依儿童”20余名。失依儿童救助工作项目入选2015年常州市女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常州市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项目。广泛开展“法在身边”法治宣传活动,在金坛电视台黄金时间播出法治宣传节目20期、廉政公益广告500余次。
二、保持查处预防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加大职务犯罪惩防力度,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坚决惩治职务犯罪。积极争取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支持,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件19人,其中大案13件,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件1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件6人。持续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涉农惠民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3件17人,占全年立案人数的94%。深入开展职务犯罪追赃工作,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贯彻落实“科技强检”战略,大力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构建职务犯罪基础信息平台。
二是注重改进方式方法。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转变办案方式方法,将反腐败与促发展有机结合,坚持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与维护涉案单位正常秩序并重,努力维护涉案单位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在对犯罪嫌疑人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前,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并听取意见;在对犯罪嫌疑人立案、到涉案单位调查取证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冻结等措施,维护涉案单位正常工作秩序。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④,确保办案安全,不断提升侦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是着力提升预防成效。积极开展以岗位预防为点、以系统预防为线、以社会预防为面的预防工作。共形成个案、类案分析6件,撰写预防调查报告5份,发出检察建议5件;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957次;对涉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10余次;结合办案举行案例剖析会2场;预防微电影《这里面,有防腐剂》荣获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三等奖。进一步统筹协调,凝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合力,与常州市金坛地方税务局形成协作联席会议纪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工作制度、调研制度等。与金坛邮政分公司启动“预防邮路⑤”工作,加强邮检合作,优势互补,将预防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
三、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坚持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与区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刑事司法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检察机关驻派出所检察官联络员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移送线索侦查机关立案2件,监督撤销案件1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件,依法追捕1人,追诉3人;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办理刑事抗诉案件2件。
二是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共受理审结各类民事行政案件79件,其中受理执行监督案件66件,共发出检察建议65件均被采纳,终结审查1件;受理督促履职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件,已移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大力开展打击虚假诉讼工作,强化对人事、劳务领域的虚假诉讼案件的打击力度,发出检察建议9件,均获得整改;立项推进改革创新项目,与区政府签订了规范性文件,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与区水利局、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水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的意见》,开展长荡湖水资源保护行动。
三是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发出书面检察建议4件。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实刑交付执行专项监督工作,督促收押执行审前未羁押被判实刑罪犯36名。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18件20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均被采纳;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11件、强制医疗执行监督1件。
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⑥,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水平。
一是进行“清单式”排查。严格按照上级实施方案规定的重点整治内容,制订了《重点整治十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清单》,共梳理汇总了50项问题;结合自身司法办案实际,重点在程序方面制订了《办案流程规范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对照清单》,共梳理汇总了72项具体问题。各业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两个清单,共排查案件1289件,发现司法不规范问题69项。在自查的同时,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确保把问题摸全、找准、查透。共征求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意见建议10类139条,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并逐一落实整改。
二是实行“项目式”推进。紧紧抓住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制定了“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扣押、冻结、处置涉案款物,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六个专项检查方案。采取领导包干、项目推进的方式,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各负责一个专项,并按照方案规定的工作范围、要求、步骤等,以上率下、统筹推进,切实强化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力度。在项目推进的过程做到有据可查,重点问题由领导班子成员亲自把关,确保专项检查的质效。坚持领导班子“每周督查”制,由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领检务督察小组对各业务部门的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三是推行“模板化”整改。全院各业务部门对照规范司法排查出来的问题清单,修订完善法律文书模板,根据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制定相应模板,提升办案笔录、法律文书、办案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整改落实。全院共制定办案笔录模板6个、法律文书模板19个、办案流程模板3个,其中,《自侦部门办案规范流程操作清单》列明了自侦办案流程节点与注意事项;《公诉办案细则》规范了受理、告知、阅卷、提审、核证等18项工作流程;《侦查监督案件办理规范》对讯问笔录、审查逮捕案件审查要点、审查逮捕意见书制作等统一了模式;《民事行政案件办案模板》对案件受理、调查核实、审查报告等方面制定了详细规范的模板,有力提升了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五、狠抓作风能力提升,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目标,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大力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和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一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纪律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的工作要求,强化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将每年7月设为纪律作风“警示教育月”,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⑦,将“两个责任”落实到每一天、每个人、每件事。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增强党员干警守纪律讲规矩意识;签订《检察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承诺书》,落实干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干警廉洁情况实行全方位动态管控。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检务督察活动16次,对发现的工作不落实、纪律不严明等问题进行具体到事、点名到人的通报,对2名干警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是深化素质能力建设。出台《领导干部带头司法办案暂行规定》,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主办案件和承担具体工作的量化标准。坚持把检察业务人才培养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任务,大力开展“坛检微讲堂⑧”、“辩论对抗赛”、“书法摄影培训”等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和上级院检察业务专门人才进行法律知识、检察实务专题授课以及法律文书制作培训和点评,快速提升干警业务素能。大力开展检察调研,干警调研文章被检察系统知名期刊录用3篇、参与国家级课题3项、获得国家级奖励1项。多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佳侦查员”、全市检察机关“最美检察人”等。
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除了邀请视察、调研、召开座谈会、通报工作、上门走访等形式外,进一步拓宽联系渠道、丰富联络载体,主动接受监督。2015年以来,邀请部分人大、政协常委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常州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参观预防职务犯罪江苏省薛埠粮食储备直属库工作站;联合区司法局,邀请区各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就司法改革背景下新型检律关系构建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推选聘任了7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为我院第二届特约检察员,依法规范民主监督工作。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对自侦案件进行监督告知15件15人。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手机短信平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通报检察重点、亮点工作286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检察干警的执法理念与司法改革的要求仍有一定距离;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职务犯罪惩防、诉讼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妥善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仍需加强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开启持续加快发展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区委、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始终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核心,紧紧抓住深化检察改革重大机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奋发有为地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有效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肩负的重大使命和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五中全会的战略部署上来,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主动服务我区经济发展大局,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强对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法律保护,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城乡居民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涉农惠民等领域的民生检察工作。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督促起诉工作,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对公共利益的保护。
二是更加有力推进平安金坛、法治金坛建设。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电信诈骗、食品药品、“两抢一盗”、黄赌毒等突出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完善落实社会风险排查研判、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检调对接等制度,着力在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以实际行动体现法律监督成效。加强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民生检察热线等工作,及时回应困难群众的司法诉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更加严格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坚决惩治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侵吞民生资金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坚决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等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和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智慧侦查建设和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着力提升职务犯罪侦查能力水平。进一步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式,更加注重预防效果,结合执法办案开展犯罪预防、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四是更加从严抓好检察队伍建设。继续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和纪律作风建设活动成果,坚持把中央从严治党的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中,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从严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一案双查”问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坚持以制度来管人管事。切实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发挥好引领表率作用;发挥干警民主监督委员会、阳光监督平台作用,主动接受监督。继续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16年,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把牢方向,抓住关键,顽强拼搏,奋发有为,为我区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快步融入苏南发展大潮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用语注释
①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为密切联系群众,落实执法为民的检察理念,建立集控告、举报、申诉、投诉、咨询、查询、受案于一体的“一站式”为民服务中心,成为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窗口。
②“五个全覆盖”: 2015年金坛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检察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实现涉检服务全覆盖、法制宣传全覆盖、社区矫正全覆盖、检调对接全覆盖、职务犯罪预防全覆盖。”
③向日葵护苗之家:为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金坛区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室成立了“向日葵护苗之家”,集中开展涉罪未成年教育、感化、挽救和涉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特色工作。
④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严禁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严禁阻止或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严禁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严禁刑讯逼供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严禁违反办案安全纪律。
⑤预防邮路: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邮政通信服务有机融合,利用广大邮政投递人员走千家、进万户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宣传,形成覆盖城乡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
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高检院和省市院统一部署,以执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各个执法办案岗位、环节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和持续治理工作。
⑦“五个一”活动:围绕纪律作风建设,进行一次问题排查、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上一堂警示教育课、举行一次主题大讨论、召开一次党组会,确保队伍中违规违纪问题抓早抓细。
⑧坛检微讲堂:是构建党建教育、岗位练兵、人才培养的三位一体的教育培训工作新探索、新模式。“微讲堂”为干警搭建起相互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增强了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提升了青年干警的素质。
|